易传_彖传上讼译文及注释

查阅典籍:《易传》——「易传·彖传上讼」原文

译文讼,上有(天之阳)刚下有(坎之)陷险,有险难而得刚健,故为讼。讼,“有诚信,后悔害怕,在争讼中得吉”。阳刚来而得中位。“最终有凶”,争讼没有取胜。“适合见有权势的人”,这是崇尚中正之德。“不宜涉越大河”,(此指将)入于深渊。

注释此释《讼》卦卦名与卦辞之义。上刚下险:《讼》卦下坎上乾,乾为刚在上,坎为险而在上。险而健:《讼》下坎为险,上乾为健。窒惕:后悔害怕。窒,通“咥”,训为觉悔。惕,恐惧。“窒惕”帛《易》作“洫宁”。刚来而得中:此指《讼》九二爻自外卦乾而生来居内卦之中。《讼》外卦为乾,内卦为坎,案《说卦》坎是乾坤交索而得,故(九二之)“刚来而得中。”终凶:最终有凶。讼不可成:指在争讼中不能取胜。中正:九五居中而得位,而有中正之德。入于渊:阳来居坎中,坎在下,故为“渊”。

讼,上刚下险,险而健,讼。讼,有孚、窒、惕、中吉,刚来而得中也。终凶,讼不可成也。利见大人,尚中正也。不利涉大川,入于渊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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