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子_万章章句上第五节解析

查阅典籍:《孟子》——「孟子·万章章句上第五节」原文

  君权谁授?

  按照一般传统的理解,在禅让制的时代,这一代的君权是由上一代的天子授与的。这也就是孟子的学生万章的看法。

  可孟子却作出了与传统看法不一样的回答,认为天子个人并没有权力把天下拿来授与谁,而只有上天和下民(老百姓)才有这个权力。很明显,孟子是脚跨上下两个方面,一只脚跨在上天,有“君权神授”的神秘色彩;另一只脚却跨在民间,有“民约论”的味道。而他的论述,则正好是在这两方面寻求沟通的桥粱,寻找“天意”与“民意”的结合点。所谓“究天人之际”,研究天与人的关系,这是中国古代哲学家、思想家探讨的核心问题,而孟子在这里的探讨,是从政治、君权的角度来进行的,也算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罢。

  事实上,孟子在这里的分析论述,与其说强调“天”的一方面,不如说强调“民”的一方面更为贴切。就以他所分析的舜的情况来看,舜之所以最终“之中国,践天子位”,完全是因为“天下诸侯朝觐者,不之尧之子而之舜;讼狱者,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诓歌者,不诓歌尧之子而怄歌舜”。所以,与其说是“天授”,不如说是“民授”。他最后所引《太誓》上的两句话:“天视自我民视,天听自我民听。”不也一方面说明了“天人之际”的密切联系,另一方面说明了“天意”从根本上说还是来自“民意”吗?

  可见,孟子的政治学说里的确怎么也抹不掉“以民为本”的思想。

  君权谁授?

  从根本上来回答,是民授而不是神授、天授,当然更不是哪个个人所授,即便你是伟大如尧,也没有那样大的权力。

  万章曰:“尧以天下与舜,有诸?”孟子曰:“否。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。”

  “然则舜有天下也,孰与之?”曰:“天与之。”

  “天与之者,谆谆然命之乎?”曰:“否。天不言,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。”

  曰:“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?”曰:“天子能荐人于天,不能使天与之天下;诸侯能荐人于天子,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;大夫能荐人于诸侯,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。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,暴之于民而民受之,故曰:天不言,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。”

  曰:“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,暴之于民而民受之,如何?”

  曰:“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,是天受之;使之主事而事治,百姓安之,是民受之也。天与之,人与之,故曰: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。舜相尧二十有八载,非人之所能为也,天也。尧崩,三年之丧毕,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。天下诸侯朝觐者,不之尧之子而之舜;讼狱者,不之尧之子而之舜;讴歌者,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,故曰天也。夫然后之中国,践天子位焉。而居尧之宫,逼尧之子,是篡也,非天与也。太誓曰:‘天视自我民视,天听自我民听’,此之谓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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